十堰市慈善总会机构设置

来源:十堰市慈善总会     |          |     发布时间: 2019-06-01     |     [      ]

 

根据《十堰市慈善总会章程》的规定,经十堰市慈善总会第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十堰市慈善总会下设“一室”(办公室、综合部、财务部、项目部)办事机构:

一、办公室。市慈善总会和市民政局双重领导下,主要承担总会理事、会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总会的行政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公文管理、后勤服务等。

二、综合部。综合部是秘书处的日常综合事务管理部门,在领导下主要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一是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各类重要文件、请示报告、通知、信息的审核二是做好各类重要重大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三是负责总会的宣传工作利用总会自媒体和其他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渠道对外宣传慈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宣传总会优秀项目,传播慈善文化。

、财务部。在秘书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总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一是负责各项财务制度初稿制定和监督落实,确保总会资金(基金、款物)安全二是主要承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募捐资金、捐赠资金、财政补贴资金以及其它收入的管理、安排、使用,配合募捐与资助管理部做好捐赠物资的接受、管理和安排三是负责各项慈善基金的筹集、安排、监管包括管理委派的基金救助人员,做好总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项目部。在秘书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总会各类慈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负责总会所有项目的策划、实施,具体负责慈善阳光班项目的管理、医疗众筹项目的推展、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的沟通、协调和药品发放项目工作二是主要负责募捐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落实,做好社会捐赠的对接服务、募捐和捐赠款物的安排、资助项目的管理等工作;三是协调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